信息公开指南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包括:
1、单位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年度报告等工作信息;
2、单位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科技研究、人事人才、国际合作、科学普及、年度统计与出版物等信息;
3、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不予公开的信息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科研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3、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不予公开信息之外的信息,为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的具体内容参见“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主要采用网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cnic.cas.cn)“信息公开”频道和相关栏目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人所申请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不予提供。
1.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党群办公室
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58812028
传真号码:010-58812201
电子邮箱:supervise@cnic.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南路2号院
邮政编码:100083
2.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cnic.cn)“信息公开”频道下载。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下载并填写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电子邮箱(supervise@cnic.cn)。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传真到达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党群办公室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公开中国科学院机关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 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描述;
● 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
● 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3.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党群办公室将依据《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为申请人出具《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
(3)答复
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党群办公室将给予书面答复。如不能提供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应说明理由。
因故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的,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党群办公室将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违法违纪的情况,可向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投诉举报。
投诉邮箱:supervise@cni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南路2号院
邮政编码: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