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机关党支部开展“保持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大讨论

2005-03-24 00:00 | 放大 缩小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第十期)(2005年3月24日)]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要求,结合网络中心党委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的学习安排,2005年3月18日下午,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在508会议室集中学习,讨论保持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中心主任阎保平、党委副书记肖作敏及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讨论,讨论会由机关支部书记钱云杉主持。 机关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等重要文件的内容,结合网络中心特别是机关各处室的具体情况,经过反复推敲,拟定出保持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的讨论稿,该讨论稿共分四个部分。针对领导干部,提炼出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12条标准;针对管理人员,提炼出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10条标准;针对科研人员,提炼出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8条标准;针对研究生,提炼出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6条标准。 针对这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和标准,机关党员踊跃发言,表达自己对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想法和认识。阎主任认为,对于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除了应具备总原则外,还要结合具体情况,特别是中国科学院的研究所,要结合中科院三期创新的要求和目标,结合中央领导对中科院的要求,使各所的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和标准与院的总体规划相一致,最终形成一个具有中科院特色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在机关支部先进性要求与标准的讨论会上,大家认真思考,积极发言,针对每一类型党员先进性的要求与标准,逐条逐句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丰富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和标准。 通过此次对“保持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的大讨论,使机关党员在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活动中行动起来,形成良好的互动,使机关党员先进性学习和教育活动落到实处,达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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